【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方式的公告】为规范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组建流程,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现就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方式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产生办法
1. 报名条件
- 为本小区业主或其直系亲属;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信用记录;
- 无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行为;
- 有时间、精力参与业委会工作。
2. 报名方式
- 业主可向社区居委会或业委会筹备组提交书面申请;
- 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并附身份证明材料;
- 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3. 资格审查
- 由社区居委会会同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 审核结果将在小区公告栏及微信群内公示3日。
4. 候选人名单公布
- 经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正式公布,并接受业主监督;
-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筹备组提出书面反馈。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方式
1. 选举形式
- 采用现场投票与线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投票地点设在小区活动中心,时间为选举日当天9:00—17:00;
- 线上投票平台为“XX小区业主服务平台”,开放时间为选举日前3天至选举日当天18:00。
2. 投票规则
- 每位业主仅可投一票;
- 投票采用实名制,需出示业主身份证件;
- 投票结果由筹备组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并公开。
3. 选举程序
- 由筹备组主持选举会议;
- 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
- 进行投票、计票、公布结果;
- 选举结果经街道办事处备案后生效。
4. 当选标准
- 采取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数量应多于应选人数;
- 得票数超过总投票数50%者方可当选;
- 若出现平票情况,由筹备组组织重新投票。
三、总结表格
| 项目 | 内容 |
| 公告标题 |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方式的公告 |
| 候选人产生方式 | 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公布 |
| 报名条件 | 业主或直系亲属、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等 |
| 报名方式 | 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登记表,附身份证明 |
| 资格审查 | 社区居委会会同街道办事处审核 |
| 候选人公示 | 公示3日,接受监督 |
| 选举方式 | 现场+线上投票 |
| 投票时间 | 现场:9:00-17:00;线上:选举日前3天至当日18:00 |
| 投票规则 | 实名制、一人一票 |
| 选举程序 | 主持会议→介绍候选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 |
| 当选标准 | 得票超50%;平票则重选 |
本公告旨在明确业委会组建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欢迎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可联系社区居委会或业委会筹备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