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账询证函有法律效力吗(往来账询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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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询证函 编号: (单位): 本单位对实物资产及其他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并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单位与贵单位的往来账项等事项。
下列数据出自本单位账簿记录,如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并附加说明事项详为指正。
回函请先传真至: (传真号), 会计师事务所 收。
原件请直接寄至: 收。
通讯地址: 邮 编:443100 电 话: 本单位与贵单位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截止日期 项目 贵单位欠 欠贵单位 备注 2、其他事项 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
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单位签章)(日期) 结论:数据证明无误 (单位签章)(日期) 2、数据不符,请列明不符金额及需加说明事项 (单位签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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